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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比例补偿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补偿流通股股东的方法
引用本文:何建.股东权益比例补偿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补偿流通股股东的方法[J].金融与经济,2005(7):35-36.
作者姓名:何建
作者单位:河南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摘    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如何合理合法的补偿流通股股东。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应按照各自实际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由于历史原因,中国A股一级市场股票都是高溢价发行,造成流通股股东通过购买股票实际投入发行公司的资金所形成的每股东权益(净资产)额,远大于未流通股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金所形成的每股东权益(净资产)额,流通股股东理应得到补偿。根据流通股股东的两种不同的持股情况,设计出两种按股东权益比例进行补偿的方法。

关 键 词:股东权益  比例  补偿
文章编号:1006-169X(2005)07-00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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