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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政策问答
摘    要:最近,邮电部发布了“邮电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就这一文件的一些政策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邮电部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同志,问答如下: 问:为什么邮电企业要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 答: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以下简称工效挂钩),是企业工资制度和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的实质就是把企业的工资由靠国家统一分配,改为主要取决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途径,自己挣出钱来增加职工工资,改变过去那种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状况。邮电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就是为了贯彻上述原则,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消除传统的工资增长机制与经济效益相脱离的弊端,从而促使职工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内在动力问题,同时也能真正发挥企业工资的经济杠杆职能,此外,通过核定企业的挂钩基数及浮动比例和征收工资调节税等手段,还可以对企业的工资增长进行比较有力的调节和控制。经劳动部、财政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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