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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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敏.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2010(7):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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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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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工商学院财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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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现行税制中有关电力行业的税收规定以及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是提供电力的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作为一般纳税人,不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自己开具专用发票。二是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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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优惠政策 电力行业 可持续发展 政策思考 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型水力发电 农村电网 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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