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商家的霸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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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英团.“最终解释权”商家的霸道[J].上海企业,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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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英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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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定金概不退还”、“财物遗失概不负责”、“消毒餐具收费”、“未选底片必须另外付费购买”……9月27日,记者从洛阳市工商局获悉,洛阳市工商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16条“霸王条款”,约谈62家涉及使用不公平条款的企业,并要求限期整改。(9月28日(《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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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终解释权 商家 “霸王条款” 《河南日报》 消费者协会 不公平条款 洛阳市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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