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四项措施利"三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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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宏金,徐建明.兴化市四项措施利"三农"[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5(2):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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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宏金 徐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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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兴化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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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兴化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村税改全面到位。一是税改政策落实。按照农业税税率下降3个百分点的要求,对农业税社会减免实行先减后征,全市共落实社减农户11.67万户,社减金额473万元。二是税费项目归户到位。根据预算方案,各村将农民应承担的农业税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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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增效 兴化市财政局 中央一号文件 “三农” 农民增收 措施 粮食增产 江苏 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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