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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于药品平行贸易法律问题的利益考量与立法选择——对H5N1型禽流感病毒处方药罗氏“达菲”之有限来源的思考
引用本文:朱秋沅.中国对于药品平行贸易法律问题的利益考量与立法选择——对H5N1型禽流感病毒处方药罗氏“达菲”之有限来源的思考[J].国际商务研究,2006,27(2):40-45.
作者姓名:朱秋沅
作者单位: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制于药品自主知识产权有限,当发生重大疫情或强传染性疾病时,一般采用两种应对方式,一为“强制许可”、一为“平行贸易”,由于知识产权药品的强制许可易于产生国际纠纷,因此本文针对我国一直实际存在的药品平行贸易问题的利益考量与立法选择予以一定探讨,并对我国目前与今后一段时间内关于药品平行进出口问题的立法选择提出粗浅的建议。

关 键 词:知识产权药品  平行贸易  利益考量
文章编号:1006-1894(2006)02-0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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