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民公社的共产主义萌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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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劍农.論人民公社的共产主义萌芽[J].经济研究,195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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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劍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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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馬克思主义創始者,早在19世紀中叶所提示的公社学說,由于毛澤东同志和我們党創造性地运用和發展,已經成为我国現实的生活。 誠然,馬克思主义創始者所預示的“公社”,当初一般都是籠統地视之为共产主义性質的。我們党中央的决議则说,从农業生产合作社基础上發展而成的人民公社,也还都是“按劳取酬”,並不是“各取所需”。这就表明我們目前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性質的公社,还不是共产主义性質的公社。那末,我們是否因此就不应該認为人民公社是馬克思主义創始者所預示的那种公社在我国的实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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