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引出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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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正文
,杨骋
,姚芳桥.口头合同引出麻烦[J].乡镇论坛,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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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正文 杨骋 姚芳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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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图简便,两当事人在转包橘园时只口头约定,未订立书面合同。后因利益纠葛,两人最终对簿公堂。那么他们的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呢?1999年11月,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光辉村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柑橘园150亩、3800株柑橘树对外公开招标发包。经竞标,本村3位村民分别中标,并与村委会签订《橘园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6年,合同规定每人每年上交村承包金2800元。村民罗道富承包的柑橘树较差,他便将他承包的柑橘树700余株转包给同村村民罗绍华。两人经过商议,口头约定按村里的合同期为期限,罗绍华每年交罗道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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