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与人、车、路的综合因素有关,处理交通事故要通过现场勘查、采集、检验交通事故中人、车、路及相关各种痕迹物证,通过调查取证以形成连续的、完整的证据链及证据体系,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再通过系统分析找出因果关系,再现事故,以确定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勘验、调查的任何一个环节薄弱或缺失,都会使事故的证据链不连续、不完整,使事故的分析和确认出现困难,以致无法形成结论。特别是法医勘验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有一起事故:2004年5月13日8时许,46岁的男子A驾驶两轮摩托车,载63岁的男子B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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