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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房屋登记官”不是官
作者姓名:刘建党
作者单位: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摘    要:200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房屋登记官"的概念:通过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试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后,成为房屋登记官,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

关 键 词:房屋  培训考核工作  培训考试  合格证书  审核  建设部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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