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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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慧颖.法律咨询室[J].中国邮政,2012(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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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慧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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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邮政企业解聘邮储代办员,需要履行哪些手续?答: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清理农村信用社信用代办站、邮政储蓄代办机构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20号)规定,邮政企业解聘邮储代办员,必须在原代办员服务的区域内通过公告的形式,将依法撤销邮储代办员的决定以及新的业务联络方式等告知客户,并与存款人核对存款账目。问:邮政企业与代办员解除代办协议后,是否可以认定双方不再存在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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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企业 代办员 代理关系 农村信用社 邮政储蓄 存款人 区域内 银监会 代办站 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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