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并报表实体理论的母子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实务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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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卫华.基于合并报表实体理论的母子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实务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12(4):13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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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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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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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月1日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有很大改变: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不同费用分别纳入会计准则,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与原会计准则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最大变化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转变:由侧重母公司理论向侧重实体理论转变,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及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做法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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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利息资本化 实体理论 母子公司 合并报表 新企业会计准则 合并财务报表 实务 国际会计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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