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7月份主要财税法规制度
摘    要: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2014年7月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并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时间为2年。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重新制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4号),并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税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投资者利益保护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违法案件  依法纳税意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