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哈萨克斯坦总统签发命令确定国务秘书的地位与权力
作者姓名:袁政
摘    要:
2003年7月10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签发了第1148号令——“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务秘书的地位与权力的命令”。命令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务秘书(以下简称国务秘书)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官员,其任免权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行使。国务秘书的工作直接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领导,向总统负责,受总统监督。国务秘书行使以下权力:

关 键 词:哈萨克斯坦 国务秘书 权力 地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