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过失犯罪应成立共同犯罪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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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佳珍.共同过失犯罪应成立共同犯罪论[J].商,2014(45):19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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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佳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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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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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立法和实务现态
1.刑事立法现状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主流观点采取的立场是在过失犯罪中,各个过失犯罪人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和意思联络,缺乏对犯罪内容的认识,没有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行为性质,由于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一致,所以要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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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过失犯罪 犯罪论 共同故意犯罪 立法现状 共同犯罪 刑事责任 意思联络 犯罪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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