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信息的法律价值分析 |
| |
作者姓名: | 黄绍峰 |
| |
作者单位: | 伊春职业学院,伊春,153000 |
| |
摘 要: | 一、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是一种法律上的财产 首先.个人信息具备财产的有用性——使用价值特点。所谓的有用性,系指“客体”具有满足人们在某些方面需要的客观属性.即它在某些方面具有使用价值。这里的“有用性”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主体意义上讲.它满足的是复数主体或两个(含两个)以上的主体的需要。如果某种“客体”只对一个主体具有使用价值,那么,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保护,因为别人根本不会在意它;二是从环境或条件意义上讲,其所谓的“有用”,是指能够满足特定主体所处的特定环境或条件需要。这里的有用性,并非是在指在任何环境或条件下都有用,而应该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或条件下具有满足特定复数主体特定需要的属性。
|
关 键 词: | 私人信息 法律价值 经济价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