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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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爱.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几点思考[J].财政监督,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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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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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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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域内的会计工作。2001年,财政部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召集3.5万名检查人员,在地方财政部门组织的对292万个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又重点检查了2.3万个单位。掌握了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处和纠正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打击和震慑了制假造假的单位和个人,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1999年以来,财政部先后组织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了5次会计息质量检查,检查了不同行业的600多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进行年报审计的计师事务所,先后发布了7次《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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