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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政策
引用本文:刘财林.建议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政策[J].金融经济(湖南),2013(6):134.
作者姓名:刘财林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
摘    要:为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财政部2009年4月下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9]30号,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财政激励引导金融支农。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涉农贷款统计与财政审核认定标准不一、金融机构申报数据欠准确、奖励资金欠及时到位、增幅制定偏高无差别奖励等问题,影响政策的有效落实和作用发挥,建议修订完善。一、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涉农贷款统计与财政审核认定标准不一,重复统计。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将注册地在县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不管是否涉农)全部纳入统计范畴,而《办法》虽遵从涉农贷款统计制度的具体统计口径,但又明确涉农贷款

关 键 词:金融机构  奖励政策  贷款增量  县域  认定标准  统计制度  财政部门  金融支农  银行业  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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