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期末帐项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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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成利.国有林场期末帐项的调整[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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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成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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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林场与其他企业一样,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及时地登记入帐。但在会计期未(月末、季末、年末),还有一些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尚未确认,因而尚未记入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帐户。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会计期本需要对有关帐项进行必要的调整,将这些尚未确认入帐的已实现收入和费用予以调整入帐,以便正确计算本期的经营成果。一般来说,国有林场期本应作调整的帐项有:应计收入、应计费用、收入分摊和成本分摊共四个方面。(一)应计收入的调整应计收入是指那些已在本期实现因而应计作本期收入,但尚未收到款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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