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分税制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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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晓波.论我国分税制的模式[J].财经问题研究,1989(3):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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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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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分税制类型选择分税制作为税收管理体制的模式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多次实践,根据各国分税制实践的情况总结,分税制可有两种类型即完全型分税制和适度型分税制。完全型分税制是一种彻底的分税制。一般说来具有这样几个特点:①中央税与地方税(或联邦税、地方税)是两套相互独立的税收系统。②中央和地方有相同性质的税种共享同一税源而非同一税种共享收入。③各级税收管理权限划分明确,中央税征收管理权限和收入归中央,地方一般无权过问;地方税的征管权限和收入归地方,一般情况下,中央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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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税制 中国 税收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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