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农民复耕废弃公路”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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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兴东.为“鼓励农民复耕废弃公路”叫好![J].老区建设,2006(2):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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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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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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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江西省石城县鼓励农民复耕废弃公路,原206国道途经石城县境内被废弃的公路上热火朝天,屏山镇长江村、珠坑乡珠坑村、横江镇丹阳村、龙岗乡兴隆村等公路沿线的近千名农民,正挥锄扬锹忙于复耕。播种新绿。为激发当地农民复耕和“回收”利用废弃公路的热情.该县规定。所有复垦废弃公路整理出的耕地,其所有权归国家或乡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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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路 废弃 复耕 农民 集体所有 石城县 江西省 长江村 横江镇 所有权 |
文章编号: | 1005-7544(2006)02-03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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