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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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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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十堰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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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计组长负责制是审计组长在完成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项目任务的前期准备阶段、审计实施过程中和审计后期,对规定职责范围内的审计项目工作事项具体的全面负责的制度。项目审计组的工作事项主要有审计方案的制定,通知并实施审计、审计报告及处理、审计决定执行监督和立卷归档等。应当注意的是,审计组长对审计项目事项的“负责”是一有限定的,非规定范围内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事项,如审计方案的调整、问题的定性与处理、审计的评价与鉴证、审计结果的确认等决定或确认权均属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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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组长负责制 审计机关 审计项目 审计方案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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