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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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淑贤 谢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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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第二机械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石家庄,05003 2.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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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有既定公式,在具体运用公式时还应注意相关问题。但对投资企业来说,往往在会计期内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很少在年末,这样该数据难以确定,即使可以确定.也不能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该公式让人费解。与此同时,公式没有明确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界限,即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不得超过每次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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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 |
文章编号: | 1008-3928(2006)05-0057-02 |
收稿时间: | 2006-02-27 |
修稿时间: | 200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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