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债权人异议权制度 |
| |
引用本文: | 潘萍.简论债权人异议权制度[J].经济论坛,2003(17):57-58. |
| |
作者姓名: | 潘萍 |
| |
作者单位: | 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 |
| |
摘 要: | 一、公司法债权人异议权内涵释义债权人的异议权是指公司在设立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定情事下而对此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或主管机关予以解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民事权利。公司法上债权人的异议权与普通民商法上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债的保全之一种,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二者都是债权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方法,且都是在债务人实施有损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但二者区别明显:首先,前者为特别商法(公司法…
|
关 键 词: | 公司法 债权人异议权 违法分配异议权 解散公司请求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