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保护好你的商业标识--有关"散利痛"案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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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纪晓昕.制药企业保护好你的商业标识--有关"散利痛"案的分析[J].上海企业,2002(3):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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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晓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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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散利痛"案案情简介 罗氏公司是瑞士的一家制药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SARIDON"是其注册商标.1987年罗氏公司与西南药业公司(原为西南制药三厂)签定了"关于‘散利痛片'在中国生产销售协议"约定西南药业以罗氏公司的注册商标〈SARIDON〉"散利痛"用中国原料在中国生产、推销、售卖和批发这种镇痛药.1994年,双方合作停止,西南药业停止在其产品上使用"SARIDON"商标,但仍继续使用"散利痛"字样.1995年由罗氏合资的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开始批量生产"SARIDON""散利痛"商标的镇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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