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明确宁东直流相关电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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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网农电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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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宁夏向山东送电工程有关电价问题。通知明确,该工程三个配套电源项目宁夏华电灵武电厂二期、京能水洞沟电厂、鲁能鸳鸯湖电厂,送山东电量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84元(含税,下同)执行。宁夏电网公司组织宁东直流工程三个配套火电厂所发电量与西北电网公司组织青海电量送至宁东换流站的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312元。核定宁东直流工程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O.06元,输电线损率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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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发改委 国家电监会 上网电价 公司组织 西北电网 输电价格 火电厂 发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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