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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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和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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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正> [案情]2002年6月14日,宏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某私立中学教学大楼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江某。双方约定,工程造价380万元,由江某上交建筑管理费用11万元,一切工伤事故均由江某负责。工程施工后,江某将其工程的土建工程承包给了李某。2002年7月14日,李某因夫妻不和,无心施工,又将其未完成的土建工程转包给何某。2002年10月19日上午,民工刘某不幸被掉下的砖头砸中头部,当时昏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住院一个半月,花去医疗费用4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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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转包 事故责任 建筑市场 《民法通则》 《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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