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抵押试点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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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雨冰.农房抵押试点问题研究[J].中国房地产,2011(11):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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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雨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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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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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管理法》第59条、第62条规定,农民建房应当使用宅基地,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面积上限不能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具有身份性质、社会福利和保障性质。农民以“户”为单位无偿从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84条和《担保法》第37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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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管理法》 抵押 农房 农民建房 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 《担保法》 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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