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军工企业主辅分离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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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向阳.三线军工企业主辅分离问题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07(3):21-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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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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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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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主辅分离政策的背景分析1、主辅分离的概念主辅分离是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辅业资产的剥离方式。主辅分离的基本依据是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颁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即859号文件。该文件的基本精神就是允许国有企业拿"三类资产"(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与职工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进行交换,或者说允许国有企业职工以自己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换取一定数量的国有辅业资产。其次,允许辅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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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离问题 业主 经营性资产 国家经贸委 企业职工 军工 国有企业 破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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