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范MBO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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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管理层收购(MBO)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严禁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根据这—意见,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订,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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