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森林资源税费问题的初步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奉国强,刘文萍,帅宗和,王翠槐.关于我国森林资源税费问题的初步研究[J].林业经济,1991(2). |
| |
作者姓名: | 奉国强 刘文萍 帅宗和 王翠槐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林业部财务司,林业部财务司 |
| |
摘 要: | “八五”期间,国家打算征收森林资源税费,为此,我们做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仅仅以我国森林资源为背景,围绕森林资源本身的特点,探讨我国森林资源税费征收的理论依据,纳税设想,实施方案及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一、我国森林资源税费征收的理论依据税费征收依据问题主要是税源和费源问题。因为对任何无源税费的征收,早晚都会被取消。森林资源属于资源的范畴。对于资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门组织了“资源税费”课题研究,他们对资源税费的来源,也就是税源和费源作了具体论述:“‘资源’是人类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自然资源,如矿山、地下水、土地、森林、草场、地表水能、水面等。资源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