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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克资费1想到的
引用本文:高向阳.由1克资费1想到的[J].中国邮政,1999(9).
作者姓名:高向阳
摘    要:读了1999年第6期《中国邮政》刊载的《这1克资费该不该交?》一文后,笔者认为,这1克资费不该交。首先,在未贴邮票之前营业员称重并不超重,只是因贴了四枚邮票后才超的重,因此责任并不在用户,邮政局不该收这1克资费。由此反映出邮政局旧有的规章制度还存在一定问题。按照传统的做法,信件称重标准均包括邮票在内,因而产生了贴票前不超重贴票后超重的现象。笔者认为,传统的做法应该改变,信件称重不应包括邮票在内,这样既合情合理,也便于统一操作。其次,营业员服务不到位,工作没有做细,是导致“1克资费”纠纷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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