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强调农村占地建房"八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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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承东.两部门强调农村占地建房"八不准"[J].农村经营管理,2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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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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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刊讯(记者邹承东)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通知》重点聚焦八类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情形,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这八项规定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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