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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思考
作者姓名:王京京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
摘    要:既然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那么就说明与之相对应的有“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只是任何事物都有其进化的过程.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部分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逐渐显示出诸多问题,应运而生的就是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即开始提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强调农民自愿性的一项制度,采取多方筹资(个人、集体和政府等)的形式,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关 键 词: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保障  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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