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拾金不昧”到“拾金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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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翁才敏.从“拾金不昧”到“拾金求报”[J].中国国情国力,2005(3):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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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才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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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0月《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草案从立法角度提出要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经济补偿。由于拾金不昧向来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此这一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实际上,早在几年前提交立法机关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就已经提出了拾得人应该享有报酬请求权。所谓报酬请求权,就是拾得人可向失主要求报酬,也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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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酬请求权 拾得人 物权法 失主 草案 提交 立法机关 中国 经济补偿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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