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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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炼成.再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J].经济研究,19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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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炼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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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读了徐节文同志《谈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许柏年同志《略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杨长福同志《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等三篇文章,感到很有启发。其中有许多意见我是同意的,但有些意见还不敢苟同。本文准备再就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问题,谈几点补充意见,以就正于徐、许、杨三同志和其他同志。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只能以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为限吗?徐文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认为生产劳动只能以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为限,并认为这是马克思的原意。我认为,这个出发点是值得商榷的,是与马克思的原意不完全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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