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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受赠住房的纳税筹划
引用本文:李伟毅,张志臣.转让受赠住房的纳税筹划[J].税收征纳,2007(2):42-44.
作者姓名:李伟毅  张志臣
摘    要:住房无偿赠与行为可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有所区别:对一般赠与行为方式取得的住房,其住房的购房时间按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

关 键 词:住房  纳税筹划  受赠  赠与行为  转让  时间确定  赡养关系  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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