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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关联交易增大利润操纵成本
引用本文:陈峥嵘,黄正红.规范关联交易增大利润操纵成本[J].中国经济信息,2002(4):56-56.
作者姓名:陈峥嵘  黄正红
摘    要:2001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该规定明确指出,近几年来,某些上市公司利用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来操纵利润,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为此,新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应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此举不仅有利于增大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成本,提高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而且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加其运作的透明度,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健运行.

关 键 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  规范化  中国  交易价格  利润操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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