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苏首例校车超员入刑案宣判
摘    要:正2015年12月7日,江苏省仪征市一辆核载9人、实载17人的校车沿仪征汽车工业园左转弯时,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2名学生轻伤。事后,校车驾驶人臧某主动投案自首,经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书认定,臧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危险驾驶应当追究刑责的情形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追加刑责的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