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共犯与正犯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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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寅峰.浅议共犯与正犯的区别[J].中国-东盟博览,2013(9):10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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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寅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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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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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犯是我国刑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正犯即实行犯,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行为的实施者。因此在我国对于正犯的研究要放在共同犯罪的理论之中。而在日、德等大陆法系国家,正犯是指由自己来充足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者,与共犯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实我国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正犯的定义在其内涵上并无差异,但是外延却有所不同。我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在引入正犯这一理论时仅仅是将外国刑法中正犯的概念移入到我国的刑罚理论中,而并没有深入分析国外理论中正犯所归属的理论框架。故有些断章取义。本文将结合一些国外立法例,谈谈正犯与共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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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独正犯 共同正犯 主观说 客观说 行为支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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