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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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金粮,尹珍丽.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探讨[J].财会通讯,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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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金粮 尹珍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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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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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指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估计,如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改良固定资产,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增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确认为当期损益,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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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成本 经济利益 使用寿命 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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