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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争议案件中在先著作权的保护
作者姓名:汪正  张妍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
摘    要:
正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的在先权利包括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是商标争议案件中可以运用的一个重要武器,具有无需登记即可自动保护、跨地域保护以及跨类别保护的优势。针对商标争议案件中在先著作权的保护,认定某标识是否属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需判定该标识是否具有著作权法规定的独创性高度,认定系争商标是否侵犯在先著作权时一般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

关 键 词:商标争议  著作权保护  在先权利  商标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审理标准  著作权人  著作权纠纷  无国籍人  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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