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苦等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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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柴会群.“医疗事故”苦等新办“法”[J].东北之窗,2010(19):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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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会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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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诉讼中将不再有“医疗事故”的提法。法律界的共识是。被诟病多年的、支持医疗事故鉴定制度的重要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理应顺理成章地退出诉讼领域。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胡志强表示,该《条例》的立法初衷是缓解医患冲突,但结果却加剧了矛盾,医方和患方均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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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法”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 侵权责任法 医疗诉讼 《条例》 医患冲突 法律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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