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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披露方法应予改进
引用本文:王合喜.无形资产披露方法应予改进[J].新智慧,2000(20).
作者姓名:王合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摘    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 ,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笔者认为 ,无形资产在会计报表中的这种披露方法有必要予以改进。可从以下两点予以说明 :第一 ,在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里 ,无形资产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采用直线法摊销 ,会使得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逐期降低 ,直到趋向于零 ,在资产负债表中由大到小 ,直到“销声匿迹”。但是 ,有些无形资产 ,尤其是商标、商号、专有技术等存续期较长的无形资产 ,可能并没有自然终止的年限 ,其功能和价值并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和减少。恰恰相反 ,有些无形资产还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显然 ,目前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方式与其性质是相矛盾的。第二 ,在资产负债表中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 ,都能够得到合理的披露。“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等 ,双双相互配合 ,反映出该项资产的原价、可能或已经损耗的价值和净值。而比重越来越大、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无形资产却不能得到充分合理的披露 ,这显然不能适应已经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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