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经管理中的双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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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雷,王维山.谈农经管理中的双代管[J].农村展望,1992(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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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雷 王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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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河县针对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合作经济村级财务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全县乡(镇)全部实行了双代管。即:农村合作经济村级集体资金和财务帐目集中到乡(镇)统一代管。村级集体资金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管理权和审批权归乡(镇)的村有乡(镇)管,专款专用;村有财务帐目实行集体收入全部上交级乡(镇),集体支出按季向乡(镇)报帐的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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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河县 合作经济 农村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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