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合理利用组织形式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个人独资公司和一人公司的比较
引用本文:孙阿凡.合理利用组织形式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个人独资公司和一人公司的比较[J].财务与会计,2009(9):49-50.
作者姓名:孙阿凡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人公司又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2006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的一种新模式,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投资,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经营实体。二者都可以采用查账征税与核定征税方式来确定所得税纳税额,规定基本一致,但基于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之间在人格、财产、责任等方面容易混同,

关 键 词:一人公司  个人独资公司  所得税  纳税筹划  合理利用  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