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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父母财产应赔偿
摘    要:李兰和丈夫杨军于1977年生育儿子杨大海。2002年杨大海结婚,因没住房杨大海大海仍和父母共同生活。2003年8月,杨大海和父母分家,对财产做了处理,此后,李兰与儿媳因生活琐事发生过矛盾。2004年1月,两人因财产问题再次发生纠纷,杨大海和妻子先后两次闯入李兰夫妇的居室和厨房把电视机、沙发及炊具等物品砸毁,被毁坏的物品已无法使用,

关 键 词:育儿  父母  夫妇  共同生活  生育  处理  大海  财产  赔偿  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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