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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思考
作者姓名:周爱军 熊晓红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摘    要:非正规就业的概念最早由国际劳工组织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国外一般称之为非正规部门就业或非正规组织形式就业。广义地讲,它是不注册、不纳税的活动中的就业,原意指劳动者不依靠政府创造而自主就业的过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薛昭望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非正规就业作如下定义:广泛存在于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中的,有别于传统的就业形式。包括:

关 键 词: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 20世纪70年代 国际劳工组织 非正规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 非正规就业 自主就业 就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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