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化:市场缺陷与政府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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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恒玉.农业信息化:市场缺陷与政府功能定位[J].生产力研究,2005,9(1):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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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恒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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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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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甘肃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金会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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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信息化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二者不可兼得的对立选择关系 ,而是职能不同、作用各异的两种制度安排。农业信息化过程引入政府机制是由市场经济的特征决定的 ,也是为了避免和克服市场缺陷。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政府的功能包括 :农业信息化基本法律制度建设 ;财政、金融制度创新 ;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农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 ;推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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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信息化 市场缺陷 政府 |
文章编号: | 1004-2768(2005)01-0045-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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