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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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云.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探析[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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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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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财政税务系,河南郑州,451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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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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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央税收体系显著加强,中央政府可调控财力显著增加.与此相比,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步伐却严重滞后,大部分税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部分税种缺失,地方政府无法通过规范的渠道取得行使其职能所必需的资金,地方税管理不顺畅,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应坚持税种划分的基本原则,适当调整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地位,以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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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税 主体税种 税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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